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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人社、财政局《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宿财社〔2020〕59号)和《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宿人社发〔2020〕42号)文件精神,经培训机构和企业申请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审核,现将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782人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4日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监督电话:0527-88859630
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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